浙科发高〔2019〕46号
各市科技局:
为加快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一批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我厅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依据
对照《浙江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导性意见》,开展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为落实好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本次评价充分利用科技型中小企业统计调查,各设区市科技部门通过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www.zjsti.gov.cn)自行导出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统计数据,作为本次评价的数据来源。
二、组织评价
(一)各市自行组织评价。各设区市科技部门负责所辖县(市、区)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组织评价工作,为了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充分发挥各市县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对熟悉的优势,做好统计数据的核实和补正工作,并根据目标系数法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在各设区市科技部门门户网站或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____市2019年度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推荐表》和《____市2019年度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推荐核定信息》报送我厅,电子版一并发送xbin@zjinfo.gov.cn。各县(市、区)科技部门按照设区市科技部门的具体安排,配合做好有关工作。相关工作在5月15日前完成。
(二)汇总评价。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对各市推荐上报的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评价汇总,根据评价结果确定2019年度浙江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其他事项
(一)做好总结。各设区市科技部门要对2016年以来培育扶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提纲见附件3),特别要对这三年来已培育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小企业进行总结,对亮点突出的,组织编写案例分析材料(每个市编写2-3家,每个案例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总结和案例分析材料请于5月10日前报送我厅高新处,电子版一并发送到baojia@zjinfo.gov.cn。
(二)加强服务。各级科技部门要把实施服务科技企业“百千万”行动作为科技部门落实省委、省政府 “三服务”工作要求的重要载体,摸清现有科技型企业特别是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需求和问题,组织做好科技人员和团队与有技术服务需求企业的对接服务。
联系人:统计所 许斌 0571-87051058
高新处 包佳 0571-87054023
附件:1.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推荐表.doc
附件:2.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推荐核定信息.doc
附件:3.扶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情况(提纲).doc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