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绩效评估,经书面评价、实地检查环节,按评分排名,浙江省眼视光学研究重点实验室等7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排序前10%。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委发〔2018〕44号)精神,拟对排序前10%的浙江省眼视光学研究重点实验室等7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 系 人:科技合作与院校服务处,彭云舜,88962031;
机关纪委,张锋,88962055。
电子邮箱:jgdw@wzkj.gov.cn
附件: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拟奖励名单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25日
附件
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拟奖励名单
排名 | 平台名称 | 依托单位 |
1 | 浙江省眼视光学研究重点实验室 | 温州医科大学 |
2 | 浙江省塑料改性与加工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 浙江工业大学、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
3 | 浙江省碳材料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温州市新材料行业技术研究中心 | 温州大学 |
4 | 温州市新能源微电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温州大学 |
5 | 浙江省医学遗传重点实验室 | 温州医科大学 |
6 | 温州市制笔行业技术研究中心 | 温州大学 |
7 | 浙江省软弱土地基与海涂围垦工程技术重点实验室 | 温州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