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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市级新型研发机构2018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的公示
2019-12-05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温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温州市科技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进行了2018年度绩效评价,通过自查上报、专家网评和现场复核等程序,现将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华中科技大学温州先进制造技术研究院等14家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排序前十名(详见附件1)。

根据《关于加速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委发〔2018〕44号)文件精神,对引进的新型研发机构年度评价前十的按照上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经费支出给予20%的奖励,拟给予华中科技大学温州先进制造技术研究院等5家引进的新型研发机构予以奖励,奖励资金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担。(详见附件2)。

公示期为5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科学技术局提出,逾期作无异议论处。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科技合作与院校服务处 林思思 0577-88962035

机关纪委:张 锋 0577-88962055

电子邮箱:jgdw@wzkj.gou.cn


附件:1.市级新型研发机构2018年度绩效评价结果

        2.引进的新型研发机构2018年度拟奖励情况表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