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动态新闻
转发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20年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部分奖励资金的通知
2020-03-05

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科技局,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浙南科技城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委发〔2018〕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上年度新认定(备案)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及以上众创空间、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在孵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等奖励政策(具体要求和奖补金额见附件)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不含洞头区)、功能区科技局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于4月4日前登录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注册账号并按要求在线填写和提交申报材料(http://reward.wenzhou.gov.cn)。

二、系统根据企业财政收入贡献归属区域,向所在科技部门转派在线审查任务。属地科技部门自企业提交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审查。

三、通过审定的拟补贴项目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系统自动向企业发送公示提醒。

四、经公示无异议后,属地科技部门依据电子审批单在3个工作日内向企业《申请表》中提供的基本账户拨付奖补资金,并在系统上及时确认资金到位。

政策咨询联系人:

鹿城区科技局  张逸鹇 56987856,王  友 56987850

龙湾区科技局      胡海慧 86969662,张晓勇 86968771

瓯海区科技局      程学翔 88539971,周  游 88537557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科技局 任涨渝 55875152

浙南产业集聚区科技局   陈  佩 85851779,苏义86995572

浙南科技城科技局       姜日成 88019703

温州市科技局           孙浩然 88962099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联系人:

温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朱彬磊 88960883


附件:2020年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部分奖励项目汇总表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3日 

附件

2020年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部分奖励项目汇总表

序号

奖励项目

奖励金额

申报对象

申报材料

1

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奖励

1000万元

2019年度新获得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的法人机构

2

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奖励

20万元

2019年度新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3

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

国家级500万元、省级250万元

2019年度新认定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4

省级及以上众创空间奖励

国家级30万元、省级20万元

2019年度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

5

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在孵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

每认定一家给予所在孵化器(众创空间)10万元

市区范围内市级以上(含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众创空间)

企业入孵协议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