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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科技局关于落实省级新版科技成果登记和技术合同登记系统有关要求的通知
2020-03-25

各县(市、区)科技局,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浙南科技城科技局: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启用新版科技成果登记和技术合同登记系统的通知》文件要求,从即日起采用新版科技成果登记、技术合同登记系统。为方便管理、高效推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思想重视。各县(市、区)及功能区科技局要高度重视,将新版科技成果登记和技术合同登记系统启用工作作为“最多跑一次”的重要内容,落实专人负责,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为我市企业和一线科研人员提供“零次跑”、“无纸化”、“立即办”服务。

二、加强管理。一是开展“一对一”服务,指导属地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和科研人员在线申请办理科技成果、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业务,各登记机构在线审核登记材料,符合相关条件的,立即予以办理。二是申请人(单位)在线填写表单,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自行下载打印登记证书。三是通过浙江政务网自行注册和在线申请办理登记手续,详细操作流程可登录相应系统下载用户指南(新系统网址为:http://www.zjsti.gov.cn/stbrain/main.html#/officehall?filterKey=dj)。

三、配套服务。一是各县(市、区)及功能区科技局和登记机构要向社会公布电话、邮件等联系方式,做好咨询服务工作。二是各县(市、区)及功能区科技局须及时自行向所在地电子印章管理部门申请启用电子印章(U-key版云签章),并接入政务网系统;对于还未使用电子印章的登记机构可采取过渡方案,在审核完成后将登记结果打印盖章后上传至系统,供申请人(单位)自行下载、打印。三是请各县(市、区)及功能区科技局于3月27日下午下班前将《启用电子印章和科技部分业务办理登记表》报送市科技局成果处徐节速(联系方式:15058318731,钉钉和微信同手机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胡  杰 0571-89986578

省科技厅科技成果登记:    史静娴 0571-89986571

市科技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周承裕 88168601

胡贤波 88962022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登记:    陈怡帆 28811930

市科技局技术支持:        潘  栩 88962018


附件:《温州市科技系统启用电子印章等业务信息登记表》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25日    


温州市科技系统启用电子印章等业务信息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