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浙南产业集聚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科技城科技局,各有关部门,在温高校、科研院所,项目承担单位,归口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温州市科技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修订)》(温市科发〔2019〕8号)、《温州市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温市科发〔2019〕28号)、《关于做好逾期未验收市级科技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温科管〔2020〕1号)等相关规定,市科技局组织开展了历年逾期未验收市级科技项目(以下简称逾期项目)的集中清理工作。
经梳理汇总,共有879个逾期未验收市级科技项目按照相关程序申请终止,其中拨款项目118项,涉及拨款经费554万元,财政结余经费186.265291万元(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1);自筹项目761项(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2)。经研究决定,同意上述879个项目终止实施,收回拨款项目的财政结余经费。
请各拨款项目负责部门于7月31日前将负责退回的结余经费统一退回到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并将有关缴款情况(银行对账单)的扫描件反馈我局成果转化与改革绩效处。退回账号户名: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开户行:建行温州市分行,账号:33001623535050011728。反馈邮箱:cgc@wzkj.gov.cn。
此次清理中,对于逾期项目较多的承担单位,在后续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和立项中,将适当缩减名额或从严把控。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履行项目实施的法人责任和归口管理职责,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存在问题原因,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加强项目执行管理和科研诚信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按合同约定实施。
各相关处室要根据管理办法各负其责,从今年开始,按照“一年二清”的要求,加强科技项目事中事后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和科技项目的实施效益。
附件:1.财政拨款项目终止清单
2.自筹项目终止清单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24日
附件:关于逾期未验收市级科技项目终止实施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