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科技局,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0〕13号)规定和《关于做好2020年温州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申报及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各县(市、区)科技局组织对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经抽查审核,同意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和浙南产业集聚区科技局经评估提交的113个项目通过验收,同意按照政策规定对每个项目奖励10万元,共计1130万元,奖励资金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担(清单详见附件)。
附件:2020年温州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实施完成奖励清单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11日
附件:温科计〔2020〕6号 关于公布2020年温州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实施完成奖励名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