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乐清市、瑞安市科技局,瓯江口产业 集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浙南科技城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 各类机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0〕13号)、《温州市科技专 项资金管理办法》(温科发〔2020〕11号)、《关于高质量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温政办〔2018〕123 号)等文件精神,温州市科技局对2020年温州市科研项目(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自创区专项项目)进行了评审,经过初审、专 家网评、实地评估、现场答辩、局务会和党委会研究、公示征求异议后,决定对“高密闭湿法制粒整粒生产线的关键技术研发及 产业化”等64个项目予以立项(具体项目详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承担单位须在10月20日前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进行资金拨付申请,以项目承担单位为主体,统一在线(网址:http: //reward, wenzhou. gov. cn/app )填写提交《重大 专项项目奖励申请表》(一个单位填写一张申请表,经费额度详见附件1和附件3 )。项目负责人须在10月30日前登陆温州“科 技大脑”完成合同的签订(网址:http://dn.wzkj.gov.cn)。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要及时登陆奖励系统审核申请表。
二、 2019年重大科技创新攻关和自创区专项项目经中期检查后,决定对“多层复合防伪标签高速柔性印制多功能一体机的研发”等42个项目予以拨付第二期经费,暂缓拨款项目23项(市本级12项,瓯海区3项,经开区4项,浙南科技城1项,瓯江口产业集聚区1项,瑞安市2项),具体项目详见附件3。
三、 本期项目经费按财政体制分担下达,区(功能区)级项目承担单位,其项目补助经费由区(功能区)财政分二期全额兑付(立项后兑付60%,中期检查通过后兑付40%),市级财政承担部分通过“提前下达、实际结算”方式一次性转移支付给区(功能区)财政。乐清市和瑞安市的项目承担单位,其项目补助经费由乐清市和瑞安市财政自行负责。温州市本级项目承担单位由市科技局兑付项目补助经费。
四、各归口管理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 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联系人:
项目合同管理
高新产业与自创区建设处
杨春恬(工业),联系电话:88962092
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处
王广强(农业),联系电话:88962059
李远博(社发),联系电话:88962062
陈 飞(医学),联系电话:88962069
温州市“科技大脑”管理系统
黄良孟,联系电话:28811915
温从志,联系电话:13858046767
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
大数据管理中心
朱彬磊,联系电话:88960883
温州市科技局研发投入与综合服务处
王小军,联系电话:88962021
附件:1.2020年温州市科研项目(重大科技创新攻关、自创区专项)统计表
2.2020年温州市科研项目(重大科技创新攻关、自创区专项)
3.2019年温州市科研项目(重大科技创新攻关、自创区专项)经费续拨项目统计表
4.2019年温州市科研项目(重大科技创新攻关、自创 区专项)经费续拨项目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0月15日
附件:温科计〔2020〕13号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19年和2020年市级科研项目(重大科技创新攻关和自创区专项)立项补助资金及续拨经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