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0〕13号)、《关于公布温州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价优秀及奖励名单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温州市优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基础性科研项目的通知》精神,“评价结果前10%的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每年支持两项市级基础性科研项目”,2019年度评价优秀的“浙江省激光加工机器人重点实验室”等6家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自主申报、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和择优推荐,经研究,确定2020年温州市优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基础性科研项目12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签订。请项目负责人于10月23日至11月6日通过温州“科技大脑”完成合同签订。具体路径为: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我的”-项目事项列表-合同记录(科技大脑网址:http://dn.wzkj.gov.cn),不需要报送书面材料。
二、经费申请。请项目的承担单位于10月25日至11月10日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中进行经费拨付申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以单位为主体,统一在线(网址:http://reward.wenzhou.gov.cn/app)填写提交《温州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基础性科研项目补助申报表》。
三、有关事项
1.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书。逾期不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我局将按相关程序撤销立项。
2.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的实施管理,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项目经费单独建账、专款专用。
联系人:
科技合作与院校服务处
林思思,联系电话:88962035
温州市“科技大脑”管理系统
黄良孟,联系电话:28811915
温从志,联系电话:13858046767
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
大数据管理中心朱彬磊,联系电话:88960883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温州市优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基础性科研项目立项汇总表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温科发〔2020〕43号 关于2020年温州市优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基础性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