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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21年温州市科技企业科技类保险保费补贴的通知
2021-04-12

各区(功能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0〕13号)“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的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专利保险等科技保险类产品,给予年度保费总额50%、不超过10万元的保费补贴。”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科技企业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温州市范围内在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专利保险等科技保险类产品,并已支付保费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补贴标准

给予按年度保费总额50%、不超过10万元的保费补贴。

三、办理流程

(一)根据本申报通知,由企业登陆兑现系统自主申报。

(二)申报企业于4月10日-4月25日登录温州科技大脑(http://dn.wzkj.gov.cn/)(用户名和密码与浙江政务服务网相同)或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app),按要求在线填写《温州市科技企业科技保险类产品保费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于4月25日前(逾期系统关闭,视作自动放弃)在线提交以下资料:

1.在线填写《温州市科技企业科技保险类产品保费补贴申请表》;

2.上传材料:

1)保险合同文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2)上传保费发票和支付凭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兑现系统按照申报企业在线提交的《申请表》,向属地科技部门转派在线审查任务。

(四)属地科技部门根据企业上报的材料,17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查重和审查。

(四)通过审查的拟补贴企业在线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向企业发送公示提醒。

(五)经公示无异议后,属地科技部门依据电子审批单3个工作日内向企业《申请表》中提供的基本账户拨付补贴资金。

四、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

鹿城区科技局         叶如如  56987720

龙湾区科技局         杜冬冬  86968280

瓯海区科技局         滕一帆  88539322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科技局 叶一帆  55875055

浙南产业集聚区科技局  丁钫钫  86996672

浙南科技城科技局    姜日成  88019703

温州市科技局      陈 峰  88962076

科技大脑系统技术咨询:0571-87054113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6日

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申报指南

申报对象

购买科技类保险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奖励额度

对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的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专利保险等科技保险类产品,按年度保费总额给予50%、不超过10万元的保费补贴。

项目类型

数据核校类。

申报材料

1.保险合同文本;2.上年度保费发票及支付凭证扫描件。

受理时间

根据通知时间开始受理,发送申报提示信息后15日内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企业办事流程

1

登陆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温州市科技保险补贴申请表》(详见附表),上传保险合同文本、上年度保费支付凭证等扫描件。

2

根据短信提醒,查看审核、公示进展。

3

企业确认按提供的基本账户收到奖补资金(无需提供收款凭据)。

政府内部流转流程

1

系统按照企业在线提交的《申请表》申报时财政收入贡献归属区域的科技部门转派在线审查任务。

2

属地科技部门根据保监部门提供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保险清单,自通知中明确的申报截止日起,17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查重和审查。

3

通过审定的拟补贴项目在线公示3个工作日,并向企业发送公示提醒。

4

经公示无异议后,属地科技部门依据电子审批单在3个工作日内向属地企业《申请表》中提供的基本账户拨付奖补资金,并在系统上及时确认资金到位。

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

88962076

龙湾科技局

869682806

瓯海区科技局

88539322

浙南科技城经发局

88019703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科技局

55875055

浙南集聚集聚区科技局

86996672

总量控制

R   □ (以同级财政部门核定为准)

温州市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申请表

单位名称

(自动导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自动导入)

法定代表人

(自动导入)

手机或固定电话

(自动导入)

联系人


手机及固定电话


E-Mail


单位注册地址

(自动导入)

企业归属区域

(自动导入)

基本户开户银行及账号


申报依据


科技保险金额(元)


申请补贴额(元)


核定补贴额(元)


上传材料:

1.保险合同文本扫描件;

2.上年度保费发票及支付凭证扫描件

(以上材料需要加盖公章后上传)


备注


附件:关于申报2021年温州市科技企业科技类保险保费补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