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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1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的公示
2021-08-02

根据《浙江省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21〕24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经众创空间运营单位自主申报,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部门推荐上报,拟推荐未来巢众创空间等7家众创空间备案省级众创空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人:机关纪委 张 锋 88962055

    高 新 处 陈亦泛 88962090

附件:拟推荐备案2021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名单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7月29日

附件

 

拟推荐备案2021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名单

 

序号

众创空间名称

运营机构名称

辖区

1

576众创空间

温州丝绸之路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鹿城区

2

未来巢众创空间

浙江恒沃文化创意开发有限公司

龙湾区

3

镜·界众创空间

温州亿家网络管理有限公司

瓯海区

4

华亭众创空间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瓯海区

5

青马众创空间

瑞安市青马创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瑞安市

6

娅莱娅众创空间

温州娅莱娅众创空间管理有限公司

瑞安市

7

超神云创众创空间

温州超神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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