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施细则》(温市科发〔2019〕56号)、《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派遣第十一批温州市科技特派员的通知》(温科发〔2021〕28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专家评估、局务会审议等程序,拟定第十一批温州市科技特派员项目(详见附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限自公布之日起5天。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 系 人: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陈怡超,88962062
机关纪委,张锋,88962055
电子邮箱:nsc@wzkj.gov.cn
附件:第十一批温州市科技特派员项目拟立项清单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第十一批温州市科技特派员项目立项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