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建设的通知》(浙经信绿色〔2021〕126号)要求和《浙江省绿色工业园区建设评价导则(暂行)》《浙江省绿色工厂建设评价导则(暂行)》规定,经各市、县(市、区)申报、答辩,组织专家联合评审,现将2021年浙江省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和工厂名单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12日
联系电话:0571-87057796。
附件:1.2021年浙江省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公示名单
2.2021年浙江省级绿色低碳工厂公示名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