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温政办〔2021〕45号),决定开展支持药品研发创新等5个条款共6个资格定补类和4个数据核校类奖励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注册地和财政收入须在温州市鹿城、龙湾、瓯海、洞头区及浙南产业集聚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温州高新区(浙南科技城)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提交申报日达到《温州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温政办〔2021〕45号文件)规定的奖励条件,其中,企业须符合国家统计局令第27号《健康产业统计分类(2019)》大类编号09(医药制造)、10(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11(健康用品、器材与智能设备制造)对应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
二、申报时间
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30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
三、兑现时间
资格定补类项目从申报单位准确完整提交申报材料起,1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数据核校类项目从申报截止起23个工作日完成资金拨付,须出具审计报告的项目另增加2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分配可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与监管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app)进入相关申报指南查询。
四、申报流程
1.请申报单位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与监管系统”,注册后点击对应的奖励内容,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在线提交申请。
2.申报单位的申报信息由属地市监、科技部门负责审核,经系统公示无异议后,由属地科技部门负责全额兑付奖励资金,其中,区(功能区)属企业奖励资金需市级财政承担部分由市科技部门协调转移支付给区(功能区)财政。
五、其他事项
1.各区(功能区)科技部门要主动协调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把握好时间节点,第一时间发起兑现申请。
2.台资、外资企业享受本地企业同等待遇。“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C、D类企业以及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申报。
六、联系电话
市科技局 戴忠诚0577-88962098
市市监局(药品相关) 王卫民0577-89661608
市市监局(医疗器械相关) 周小白0577-89661808
鹿城区科技局 周安琪0577-56987751
鹿城区市监局 陈朝禹0577-88060318
龙湾区科技局 胡海慧0577-86969662
龙湾区市监局 张爱平0577-86389108
瓯海区科技局 唐云开0577-88529775
瓯海区市监局 朱甜甜0577-88557570
洞头区科技局 潘振开0577-63489510
洞头区市监局 龚琪丽0577-63484575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科技局 任涨渝0577-88078303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市监局 余森才0577-88078761
浙南科技城科技局 朱依彤0577-88019703
浙南产业集聚区科技局 林晓乐0577-85851829
浙南产业集聚区市监局 王 杰0577-85851239
附件:2022年度生物医药产业政策兑现第一批申报项目清单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