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管理,规范我市科技成果登记工作。根据科技部颁发的《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和省科技厅颁发的《浙江省科技成果登记实施细则(修订)》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科技成果的具体情况,现将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目的
为了加强科技成果管理,规范科技成果登记工作,保证及时、准确和完整地统计科技成果,促进科技成果信息的交流,为科技成果转化和宏观科技决策服务。历年已通过有效技术评价(包括鉴定、验收、评审、知识产权、结题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由专门的机构进行审定),有财政投入的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含基金、专项)所产生的科技成果;列入省级及以上新产品试制、试产计划所产生的科技成果;申请国家、浙江省和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相关成果都应当登记。
二、登记条件
科技成果第一完成人在温州辖区内;已有的评价结论持肯定性意见;不涉及国家秘密;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由第一完成人(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程序
1、科技成果第一完成人,上省科技厅门户网(http://www.zjkjt.gov.cn/)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软件,并进行安装。
2、在安装好的成果登记软件里输入相关内容,输入完毕后点击打印按钮打印出含有成果内容的“科技成果登记表”
四、报送材料
需要科技成果登记表盖章(登记系统软件里打印出来),鉴定、验收、评审、软件著作权、专利证书等证明权属成果的证书(含专家肯定性评价、完成人、评审专家、第三方盖章),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材料汇编(就是指当初做鉴定、验收时的那套汇编)。四样材料按顺序(登记表放最前面,然后是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最后汇编。合订本不要另外加封面,没有装订在一起的将不予受理)装订成一式二份和从国家登记软件里导出的压缩包(格式必须是CGSBQY.ZIP或者CGSBQY.ARJ)。?送温州市科技情报所(温州市九山河通桥6号),登记软件导出的压缩包发送到邮箱:88219709@163.com。
五、成果登记软件填写特别提示:1、成果概况:成果管理编号空在那;推荐单位写本地区(县)科技局(隶属区的写区科技局,隶属县的写县科技局);成果密级全部选择非秘;成果公示内容必须写,填写该成果的主要内容;2、评价委员会和完成人必须填写,而且人数和顺序一定要和证书上保持一致。3、鉴定证书内容:推广应用前景与措施,鉴定意见也必须填写(验收的写验收意见,其他评审等同理)。4、其他内容证书上有的都必须填写,只填写红字部分内容的项目将不予登记。 5、已使用信用代码的企业,请提取信用代码中的第9位至17位数据填在第一完成单位中的组织机构代码里。
六、颁发登记证书
温州市科技局委托温州市科技情报所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科技成果汇集到一定数目后送到杭州,省厅成果登记人员进行最终审查并把相关成果在“浙江省科技厅门户网 (http://kjt.zjinfo.gov.cn/html/cgdj/index.jsp)”进行公示。对于公示完毕无异议的项目成果给予“成果登记证书”。
联系人:李明霞、陈亦泛电话:88962027、88222851
邮箱:882197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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