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科发高〔2019〕10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宁波不发),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相关要求,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8〕140号)要求,经各市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浙宝科技孵化器等91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通过核定并予以公布。希望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优化政策环境,不断提升“双创”平台的建设质量。
附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核定名单》.doc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月28日
抄送:省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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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 2019年1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