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公开征集浙江省创新引领基金合作投资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4-10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创新强省建设,超常规实施“一强三高新十联动”科技新政,培育扶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强化高新技术、高新企业、高新平台三大支撑,按照《浙江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浙江省创新引领基金运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浙江省创新引领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引领基金”)合作投资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要求
(一)子基金投资对象、投资领域、设立方式、设立要求等应符合《浙江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浙江省创新引领基金运作方案》的相关要求。
(二)投资机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已在相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登记备案,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有固定营业场所及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应向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第105号令)等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3.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管理业绩,健全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4.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且有3个(含)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
5.专业机构在提交合作方案时,须至少已取得拟设立子基金总规模30%额度的出资意向,并提供拟出资人出资承诺函等材料。
(三)创新引领基金出资原则上不超过30%,省市县政府产业基金出资不超过50%,独立第三方社会资本不低于20%。
二、申请事项
(一)报名方式:申请采取递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
(二)受理时间:2019年4月19日—4月30日(以纸质材料收件日期为准),书面申请材料请同步发送至邮箱:lix@zjfh.cn。纸质材料需要2本,加盖骑缝章。
(三)联系方式:
浙江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李 销 0571-85270762
省科技厅规划处 寿学平 0571-87054021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华浙大厦2311
三、报名材料
(一)浙江省创新引领基金拟参股子基金申请表
(二)浙江省创新引领基金拟参股子基金申报资料清单
(三)浙江省创新引领基金申报相关表格
(四)出资人声明
(五)承诺函
附件:
1. 浙江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管理办法.pdf
2. 浙江省创新引领基金运作方案.doc
3. 浙江省创新引领基金拟参股子基金申请表.doc
4. 浙江省创新引领基金拟参股子基金申报资料清单.doc
5. 浙江省创新引领基金拟参股子基金申报相关表格.xls
6. 出资人声明.doc
7. 承诺函.doc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