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科函〔2019〕28号
各有关单位,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增强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导向作用,根据《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三年一次绩效评价)等要求,决定开展2016-2018年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价工作,并举办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价工作暨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绩效评价工作布置,绩效评价程序、内容、自评材料要求和“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系统操作等。
二、参加人员
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秘书(或具体工作人员)、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各1人,分批参加(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三、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4月24、25、29日,分三批进行,上午8:30报到,9:30开始培训。
(二)培训地点:杭州海外海皇冠大酒店5楼宴会厅(地址:上塘路333号,总机0571-88168888)
(三)批次安排:
第一批:4月24日(参会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
第二批:4月25日(参会单位名单详见附件2)
第三批:4月29日(参会单位名单详见附件3)
四、有关要求
(一)定期对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绩效评价,是为了优化整合,实现优胜劣汰和进一步提升持续创新能力的动态管理机制。为此,请各依托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协助审核信息和材料并督促及时报送。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按照要求认真完成自评工作,确保材料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受培训规模和场地限制,请务必按要求限定人数参加培训。
(三)杭外单位参加培训人员,请自行到宾馆总台办理住宿手续,费用自理。
(四)拟参加培训人员请于4月18日11:00前登录浙江省科技人才教育中心网站(网址:www.zjkjpx.org)“培训报名”栏进行在线报名。
联系人:周亦亮 0571-89986575 13082825378
冯婵璟 0571-81050381 18268002866
附件:1. 第一批参加培训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doc
附件:2. 第二批参加培训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doc
附件:3. 第三批参加培训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doc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4月8日